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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1982]3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用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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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8:25
信息简介: 下列各项专有技术使用费(包括与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有关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下同)可以减按10%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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