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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字[1983]335号 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施行细则[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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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7:48
信息简介: 暂行办法第二条之(二)所称的“地方机动财力”,是指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机动财力,包括预备费和超收分成、上年结余的资金等。用这些资金安排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都应交纳建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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