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关总署 财政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法规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法规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7:35
信息简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持凭经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经批准执行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下同),向所在地或分管地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登记备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