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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工字[1984]367号 财政部关于诉讼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改由企业成本列支的函[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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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6:32
信息简介: 鉴于企业向法院起诉所需的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有关,因此,企业支付的诉讼费和聘请律师费(包括聘请常年律师费),应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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