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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产[1985]55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随同产品销售取得的价外收入应计入产品销售收入征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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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5:19
信息简介: 你局[1985]晋税一字第142号请示收悉。关于纳税人随同产品的销售从购货方取得的价外收入和其他各种补贴性收入的征税问题,产品税、增值税条例(草案)和实施细则已有明确的规定,即:这部分收入无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应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中一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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