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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5]财税协字第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临时来华人员在护照签证有效期内离入境不扣减在华天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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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5:13
信息简介: 对于临时来华人员,在护照签证的入出境有效期间(包括入境后经批准延长的有效期)内离境又入境的,可以按照总局[85]财税协字第4号复函处理,不扣减在华停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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