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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特[1985]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侨企业税所得仍应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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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5:06
信息简介: 为了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这一重要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宏观控制,请你们对侨办企业给予解释,对其免税所得仍应按照规定积极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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