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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外字[1986]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常驻代表机构征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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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4:23
信息简介: 凡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签订的合同、佣金率等全部资料、凭证,并且建有帐册,进行财务收支和成本费用核算,其中,境外费用支出部分还能够提供当地注册会计师证明的,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可以按其申报的实际收入额和所得额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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