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86]财税字122号 财政部关于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86]财税字122号 财政部关于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3:51
信息简介: 为了支持经济特区发展,做好外引内联工作,促进经济特区向外向型转变,引进先进技术,扩大产品出口,根据1986年2月7日国务院国发[1986]21号文件“关于对内联企业税收的优惠办法”的精神,现对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经营的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