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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发[1986]50号 外交部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免征地方性捐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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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3:19
信息简介: 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所辖市、区根据本地情况征收的地方性直接捐税,如城市建设附加费、公路建设基金等,均不得向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以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之家属课征(外国驻华使、领馆中方雇员及私人服务人员除外)。具体免征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同当地外办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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