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86]财会47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拨改贷”范围有关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全文失效]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86]财会47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拨改贷”范围有关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全文失效]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3:17
信息简介: 从1986年起按规定实行和恢复实行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均应设置“基建拨款”和“限额存款”科目。上述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以及日常预算拨款和限额存款的核算管理要求,均按《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