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86]财税291号 财政部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86]财税291号 财政部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2:59
信息简介: 国家统配煤矿的吨煤资源税定额,由财政部确定下达执行(吨煤资源税定额、纳税单位见附件);非统配煤矿(包括地方国营、乡镇集体、个体以及其他单位开办的煤矿)的吨煤资源税定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商煤炭主管部门参照统配煤矿定额水平确定,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请于十月底前提出方案上报)。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