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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营[1987]5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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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1:44
信息简介: 分包、转包工程纳税问题。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和修缮业务,实行分包和转包形式的,其分包和转包收入应纳的营业税,由总承包人统一缴纳。对其转包给国外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部分,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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