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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人薪[1987]24号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 劳动人事部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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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1:08
信息简介: 调动工作前有保留工资的职工,如调动后新定工资高于调动前的工资,应以高出部分抵销其保留工资;抵销不完的部分继续保留,以后增加工资时,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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