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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86]市税二字995号 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农垦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利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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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1:01:02 |
| 信息简介: | 农垦系统实行包干办法以后,系统内部企业之间联营新成立的核算企业和经营单位,而财政部门未调整包干指标的,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