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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税三字[1987]976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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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1:01
信息简介: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21号《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明确如下:一、对监狱、少年犯管教所、收容所内生产用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但对设在外部营业、出租的房产,应依照规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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