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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7]财税119号 财政部关于一切销售或经营收入均应依法征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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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0:48
信息简介: 对纳税人随同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服务)从购货方(或服务对象)取得的各种名目的收入,除税法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不予计税的收入以外,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按照税法规定计入销售收入或业务经营收入,依法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并计算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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