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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字[1987]40号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用非法倒买的国库券抵还、抵押贷款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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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0:43
信息简介: 农户和个体工商业户所欠贷款,原则上不能用国库券抵还。个别确属无还款能力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需用国库券抵还贷款时,须经严格审查后,确属本人购买的国库券。银行不得垫付资金支持个人或个体工商业户四处收购国库券,用以抵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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