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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1987]208号 财政部关于重申从盐税收入中提取1%缉私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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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0:19
信息简介: 根据财政部(78)财税字第63号通知从盐税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一地方附加,是为了发展盐业生产之用。解决地方上对小盐场发展生产一些必要的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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