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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会[1987]102号 财务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外币现金投资折合人民币汇率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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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9:14
信息简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外币现金投资,应按缴款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近据一些单位反映,在实际执行中,因汇率变动等原因,按上述规定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会改变合营合同中规定的各方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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