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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外字[1988]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临时来华人员按实际居住日期计算征免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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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8:42
信息简介: 临时来华人员事先能够预定居住日期超过九十天的,可以由其按照税法规定的缴纳日期申报纳税。如果发生实际居住日期没有超过九十天的,准予退还已缴纳的税款;对事先不能预定居作日期超过九十天的,可以待其居住日期预计要超过九十天或实际超过九十天时再由其采取超过九十天时再申报纳税的,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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