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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8]财农税字第25号 财政部复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党校、干校、私人医院、诊所等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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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7:56
信息简介: 党校、干校及其他培训在职人员的学校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兴办校办企业占用耕地,也不属免税范围,不能免税。我部[87]财农字206号文件所称医院、诊所,包括私人办医院、诊所,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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