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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8]财工字第394号 财政部关于对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及其所属华能各公司几项财务处理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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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7:38
信息简介: 华能发电公司组织高价燃料发电,向用户加收的两分钱,按照财政部〔86〕财工字第327号文规定免缴所得税、调节税,专项用于油机改造,不得挪作管理费开支;其他业务经营所得,单独核算,缴纳55%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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