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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8]财农税字第43号 财政部关于大中型水电、交通工程耕地占用税问题的答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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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7:33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水电工程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对于公路占地,在政策上已经给予了优惠照顾,财政部[87]财农字第472号函规定,可在条例规定的适用税额范围内,按低限征收。因此,为了保证国家税收任务的完成,不宜另开减免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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