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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令[1988]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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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7:24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监管手续费。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原则,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将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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