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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邮电部关于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邮票和集邮品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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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6:01
信息简介: 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邮票和集邮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南京、杭州、武汉、西安、成都十城市试行。下一步推广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邮电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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