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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发[1989]13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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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5:58
信息简介: 所有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所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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