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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司)发[1989]14号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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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59
信息简介: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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