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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所字[1989]002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援承包节余收入恢复征收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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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42
信息简介: 经研究决定,对承包援外项目节余收入,自1989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对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的援外项目所得,从1989年1月1日起,暂减按20%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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