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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地字[1989]89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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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41
信息简介: 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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