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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9]财工字第134号 财政部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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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39
信息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被出售企业产权转让的清算工作,并于年终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被出售企业的清算报表。被出售企业产权出售成交后,如果有未了的有关产权事项,由被出售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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