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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地字[1989]94号 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汇总缴纳印花税问题的联合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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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37
信息简介: 铁路运单是具有合同性质的货运凭证,鉴于目前以运单汇总纳税存在一定的困难,现确定铁路货运的应纳税凭证为运单所对应的铁路货票。货票中承运方的报告联作为计算汇缴和代扣汇缴的原始凭证;托运方的报销联作为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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