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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所字[1989]18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邮电部直属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后征收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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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16
信息简介: 对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邮电部直属企业,从1988年度起,按《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征收工资调节税。但对1988年度已经征收奖金税的,当年不再改变征税办法,从1989年度起改为征收工资调节税。对没有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仍征收奖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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