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89]财会51号 财政部关于国营施工企业票据结算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的规定[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89]财会51号 财政部关于国营施工企业票据结算和发行债券会计处理的规定[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13
信息简介: 企业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票面金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工程结算”科目。企业收到的用以抵减应收帐款的商业汇票,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应收工程款”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增)记“结算户存款”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