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明传[1989]5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盐税稽征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明传[1989]5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盐税稽征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02
信息简介: 酸碱、制革、肥皂和饲料工业所需盐的减税供应计划,由用盐单位填写统一的减税盐购盐计划表,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税务局申请,由税务局审核汇总,逐级报送上级税务机关,经国家税务局批准后下达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