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政部 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的具体规定[全文失效]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政部 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的具体规定[全文失效]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4:00
信息简介: 经过这次清理、检查以后,一律不准再以任何名义私设小金库。各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都要纳入本单位财会部门帐目,加强管理。凡应上交的收入必须如数上交财政,按规定留给单位的款项必须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立帐目,私存私放,逃避监督。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