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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0]142号 执行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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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3:20
信息简介: 对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不实行“引力原则”。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对同一家公司承包多项工程劳务,因其中一个项目构成常设机构而将其他未构成常设机构项目的利润,也归属到该常设机构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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