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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0]38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轮代理分公司代征代缴税款提取手续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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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50
信息简介: 关于外籍轮船运输收入由外轮代理分公司代收税款,依照财政部1981年3月19日(81)财税字第85号《关于委托外轮代理分公司代收代缴税款提取代征手续费的通知》,可由各港口所在地税务局按月从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税款中提取1%,酌情付给各港口外轮代理分公司代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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