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交财字[1990]221号 交通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关于专用囚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交财字[1990]221号 交通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关于专用囚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49
信息简介: 专用囚车免征范围,只限于县级以上法院(包括人民法庭)、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事等同级专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购置并符合装置标准的专用囚车,同时持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或司法部开具的囚车分配单,方可免征车购费。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