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收缴商标印花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收缴商标印花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37
信息简介: 1990年5月1日以后注册的商标(《商标公告》总字第286期起)需追缴印花税票款。商标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附印花税款清单。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向商标注册人追缴伍元印花税票款。此项税票款每季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一次。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