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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0]63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模范所获奖金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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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32
信息简介: 获国家级、省部级的劳动模范在国家、省部委已发给奖金、实物后,其所在单位为了鼓励本人,从单位的奖金项下又发给的奖金、实物,不论是否缴纳奖金税或工资调节税,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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