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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地函发[1990]14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广输变电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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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16
信息简介: 印花税是对列举的凭证征税,因此,天广输变电工程中签订的总承包、分包、转包合同,以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货物运输等各项合同,均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样征税并不存在对同一凭证多头、多次贴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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