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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0]961号 执行中瑞(瑞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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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2:01
信息简介: 对停留为期不超过两年的个人,给予免税,超过两年的,从第一年开始征税。据瑞方介绍,其具体执行方法是:如果该个人能向税务当局出示其从事教学、讲学或研究为期不超过两年的证明,可以从其入境之日起免税;如果不能出示证明,即应从其入境之日起计算纳税,不足两年离去时,可以退还其已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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