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关总署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海关总署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1:45
信息简介: 从境外进口运入保税区的供保税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生产用车辆、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为加工出口产品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燃料、包装物料,供储存的转口货物,以及在保税区加工运输出境的产品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