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的饮食企业代征代缴筵席税的暂行规定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的饮食企业代征代缴筵席税的暂行规定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1:32
信息简介: 外商投资的饮食企业违反《条例》第七条规定和本规定第三、第四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指使、授意,怂恿偷漏税筵席税行为者,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