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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资商字[1990]第68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 商业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企业租赁经营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补充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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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0:59
信息简介: 企业出租前,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租赁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在承租方商品流通费中的其他费用或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资产评估后的价值与原帐面价值(净值)的差额,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作增、减有关国家资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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