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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农税字[1991]3号 财政部关于对铁路线路以外用地恢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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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0:43
信息简介: 从1991年1月1日起,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项目免税外,铁路部门其他项目如铁路系统其他堆货场、仓库、机修厂、车辆厂、招待所、疗养院、职工宿舍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均不在免税之列,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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