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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1]403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在房租调整改革后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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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0:12
信息简介: 房产管理部门经租居民住房收取的租金标准一般较低,许多地方纳税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项临时性照顾措施。房租调整改革后,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不论是何时经租的),都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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