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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1991]4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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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50:05
信息简介: 同意你市在从1991年起对纳税单位公用和个人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的同时,对你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国企业常住代表机构和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使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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