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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1]财税10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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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49:36
信息简介: 凡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各类旅行社(包括其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旅游服务公司、旅游车(船)公司等),其开展经营所取得的收入,从1991年1月1日起,统一按35%的税率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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